松下电气机器(北京)有限公司创立于1993年1月19日,地处北京科技与经济高速发展重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成立以来,专注于与人民生活、社会文明发展息息相关的照明事业、门控系统事业、配线事业、健康事业,以提供“健康、安全、节能、舒适”的高品质产品为己任,不断通过事业活动,履行松下品牌担负社会责任的理念,为持续创造、改善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舒适度和幸福感做贡献。
电器事业主营业务:电器事业部主要从事健康器具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是松下集团药事计量取得商品·美健·水商品的全球的生产制造基地。主要品类有电子血压计,低频理疗仪、高频理疗仪、气囊按摩器、净水器、体质计、吸入器等。自2019年开始,事业部将以“舒适、高品质、健康、安全、环保、绿色”的生活价值观为指导,为中国的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的健康产品。
照明事业主营业务:照明灯具(LED住宅灯具、非住宅灯具)及其集成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服务。
门控事业主营业务:专注于门控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事业,产品服务广泛应用在商业和住宅领域,产品涵盖平移门、旋转门、医用门、门控五金、智能锁、智能窗帘、地铁安全门等,建筑场景涵盖办公楼、医院、银行、酒店、商超、高铁、工厂、住宅等,通过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舒适便捷的通行空间。住宅领域,以家用自动门及电子锁产安防系统为中心,构筑新型家庭安防系统;在轨道交通领域,屏蔽门作为多功能综合媒介的载体,集成语音广播系统、监视系统以及PDP屏综合资讯系统,为候车人群带来安全的候车体验和新的视听感受。2019年,Panasonic门控安防将实现“门”到“整体安防系统”的事业领域的扩展,匠心“出入口”事业领域,追求成为专业的出入口方案带领者。
配线事业主营业务:配线器具产品的生产制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25906670H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企业法人/高管 | 本间哲朗 | 注册资本 | 176498.5382 |
成立日期 | 1994-08-11 | 核准日期 | 2023-05-11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企业所在地 | 北京市 市辖区 朝阳区 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C座3、5、6层 | ||
经营范围 | 1、在中国对电器、电子及其他鼓励和允许类产业进行投资;2、受所投资企业(包括投资者和/或本公司在中国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董事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为其提供以下业务:①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②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③人才培训、市场开发以及咨询服务;④协助企业招收、招聘人员;⑤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谋求企业之间的平衡外汇;⑥协助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3、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5、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6、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7、购买企业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可以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8、进口并在国内销售投资者所属公司集团的母公司及其控股关联企业的产品;9、经批准,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10、从事经营性租赁业务;11、为所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12、进口为企业、投资者所属集团的母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13、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14、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15、经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16、经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17、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本公司或投资者的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18、从事电子、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普通机械、专用设备、医疗器械等有关产品(特种商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不设立店铺)、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19、从事汽车电子装置、电子电器材料、装置、住宅建材、家具、照明器具、软件及辅助设备、电视转播专用车等相关产品(特殊商品除外)、化肥的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20、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21、咨询服务;22、仓储服务;23、道路货运代理;24、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25、零售文化用品;26、会议服务;27、承办展览展示;28、批发食品;29、机械设备、计算机、家用电器、日用品、汽车、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维修建筑工程机械设备、计算机、家用电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批发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提醒: 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请以国家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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